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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至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成果专家技术评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评审。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要求,自治区政府组织编制,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空房源,优化areas/き城乡
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成果内容全面、目标明确,空城镇格局、支撑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措施符合内蒙古实际,完全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审批办法的要求。下一步,将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记者李勇涛通讯员刘超冷惠杰)
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通过住建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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