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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言人郭晓林表示,2015年,税务机关将努力把“改革阵营”的范围扩大到包括建筑和房地产在内的四个行业。“营改增”迫在眉睫,房企计划先行。《商业日报》记者通过对房地产企业和行业专家的采访,从税率、税负、税收筹划等方面解读了实施“营改增”给房地产行业和房地产企业带来的利与弊。
在1月底的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郭晓林表示,2015年,税务机关将继续推进“营改增”的扩大,力争将“营改增”的范围扩大到建筑、房地产等四个行业。
近日,国家商报记者从江苏和上海的几个税务系统内部人士处了解到,预计房地产业务改革将在2015年正式启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可能在今年开始。地方税务机关的声明意味着今年房地产“营改增”的可能性将进一步增加。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国家商报》,尚未进行“营改增”的四大行业很难推广。这些行业要么涉及众多关联方,要么可抵扣投入较少,对企业税负影响很大。
杭州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一位资深合伙人表示,房地产业务的改革和增长仍有许多困难,很难形成一个完整的扣除链。今年要顺利形成一个草案并不容易。
税率:11%最有可能
税率作为房地产企业改革的核心环节,已经成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房地产企业改革的税率设计必须统筹规划,兼顾各方利益。《国家商报》的记者为此进行了各种核实。从现有的反馈来看,税率更有可能是11%。
据《中国税务报》报道,如果建筑业实行11%的税率,房地产业平均增值税税率的下限为8.95%,最高税率为14.83%,最低税率为6.39%。根据这个计算结果,房地产业实行的11%的税率是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与完成了“营改增”的运输业是一样的。
然而,许多业内人士认为,11%的税率仍然偏高。上述税务机构的高级合伙人告诉记者,由于进项税仍难以完全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缴纳11%的增值税,而不是原来的5%营业税,这可能会增加税收负担,8%的税率可能更合理。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表示,11%税率的设计偏离了税制改革的初衷,只有单一税率更符合税收中性原则。根据韩国、日本等亚太国家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中国将增值税税率定为12%更为合理。
税率设计作为房地产改革的核心环节,在业界和学术界都存在争议。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税务主管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目前的房地产销售税率是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税负水平的变化。如果最终实施11%的税率,房屋企业的税务负担将会加重。
争议:土地成本可以扣除吗
据了解,房地产企业的成本主要来自三个部分:土地成本、建筑安装成本和财务成本。近年来,“地王”频频出现在一线城市,不断刷新土地拍卖记录。土地流转作为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生命线,土地价格不可能在短期内下降。
高土地成本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沉重负担。一般来说,土地成本占总成本的50%以上。“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征地成本能否扣除,其比例成为决定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关键。
由于土地是企业向政府购买的,但地方政府不是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形成完整的抵扣链。然而,上海新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福元在接受《全国商报》采访时表示,土地出让金应作为进项扣除,政府可以允许房企使用财政部门监管的土地专用收据作为抵扣凭证,这与企业购买农产品时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类似。如果不能扣除,房企的税负将大幅上升。
但是,朱认为,土地作为一种纯自然资源,不含增值税,不应作为投入扣除。仅仅为了减轻住房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允许扣除是违反增值税原则的。
由于土地来源的多样性,房地产企业几乎不可能通过地方政府无偿划拨、与村集体合作、股权收购等方式获得可以依法抵扣的进项税发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土地成本能否作为投入扣除,只能在政策出台后才能知道。
标题:房地产"营改增"临近 税率11%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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