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79字,读完约4分钟

蔡羽[2015]23号

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一.振兴一般公共预算储备基金

(一)清理结转资金余额。

根据通知要求,中央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财政部回收使用。各部门要认真清理从2015年起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向一般公共预算转移的一般公共预算和结余资金。除2015年部门“二级”预算安排使用的盈余资金外,清理确认的盈余资金将由财政部收回。下列资金作为盈余资金清算: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1.2012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和非基本建设支出)。

2.2013年核准的项目支出已有两年未使用;项目完成或终止形成的剩余资金;项目结转资金中不需要继续使用的部分。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3.项目支出在2014年核定,剩余资金由项目完成或终止形成;项目结转资金中不需要继续使用的部分。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各部门应在3月10日前将中央部门结转清算结余资金统计表(详见附件1)及清算说明上报财政部。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二)收回结余资金。

清理并确认结余资金,在2月28日前已形成实际支出,不能再收回的,其余资金待财政部审核后收回。需要在2015年及以后实施的项目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进行管理,并根据部门预算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三)定期报告资金存量。

为有效监控存量资金情况,各部门应根据结转资金落实情况,填写《2015年中央部门结转余额资金第X季度执行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5),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5天内上报财政部。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各部门应使用“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系统”软件进行上述结转余额的清算和库存资金的报告。从现在开始,各部门可以在xxzx.mof.gov的“下载花园”下载相关的软件升级补丁。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二、关于振兴政府基金预算存量基金

(一)清理结转资金余额。

从政府基金部门预算中结转的结余资金,是指根据财政部批准的部门预算,在预算年度内,已向中央财政缴纳和拨付的政府基金,包括企业管理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其中: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结转资金是指在当年支出预算中已经执行但尚未完成的政府性资金,或因某种原因尚未执行,需要在下一年度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盈余资金是指当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经完成,或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时,当年剩余的政府性资金。除已安排在2015年部门“第二次预算”中使用的部分外,以下资金作为盈余资金进行清算: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1.2012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和非基本建设支出)。

2.2013年核准的项目支出已有两年未使用;项目完成或终止形成的剩余资金;项目结转资金中不需要继续使用的部分。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3.项目支出在2014年核定,剩余资金由项目完成或终止形成;项目结转资金中不需要继续使用的部分。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各部门应按照附件1的格式,编制《中央部门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清算统计表》,并说明清算情况,于3月10日前上报财政部。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二)收回结余资金。

清理并确认结余资金,在2月28日前已形成实际支出,不能再收回的,其余资金待财政部审核后收回。需要在2015年及以后实施的项目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进行管理,并根据部门预算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三)定期报告资金存量。

为有效监控存量资金,各部门应根据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落实情况,按照附件2-5的格式,编制《2015年中央部门政府性基金结转余额第十季度执行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上报财政部。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第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盘活现有资金工作,增强大局意识,抓好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确保及时完成剩余资金清理回收和现有资金定期申报工作。对继续结转使用的资金,各部门要做好跟踪分析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按原定用途使用。对于列入2015年预算的项目,应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评估、招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工作,预算一经批准,应尽快启动,以加快预算执行。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参照本通知要求,另行制定盘活现有资金的具体措施。

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我特此通知你。

财政部

2015年2月27日

标题: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6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