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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成、通讯员王文慧报道:2月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下发了《基层党建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制度。这是我区在去年深入开展“五个务必”活动的基础上,拓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实践,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创举,也是全国第一次开展基层党建“检查”。
据悉,该区已成立基层党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多个监督检查小组。成员由区直属部门预选产生,调动一次,实行组长负责制,原派驻的6个纪检监察组纳入监督检查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管理、考核、监督和服务,负责向区纪委、组织、人事、检察、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了解被监督检查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提供给监督检查小组。
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党员干部,行政监督的对象是村(居)民委员会党员干部。其中,监督检查组主要负责乡镇、街道和公园的基层党建工作,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的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主要负责区机关(区单位和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除定期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外,根据区委要求,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涉及履职、作风建设、依法行政、民主制度建设等10个方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由区纪委查处。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分3批进行,每批监督检查时间为2-3个月;每年完成一次对所有监督对象的监督检查。
标题:青岛西海岸新区首创基层党建督导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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