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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透露,自新一轮价格改革启动以来,到目前为止,国家已经放开了24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下放了一项定价权。这一举措被市场广泛解读为自2015年新年伊始国家发改委向外界移交新一轮价格改革以来的第一份成绩单。
所谓新一轮价格改革,一般理解为自2014年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价格改革以来,启动的一系列涉及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
据记者了解,在此次发布的24个商品和服务价格中,烟叶收购价格、4个有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民爆器材出厂价、7个专业服务价格、指导地方政府发布9个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省级行政区域内短距离管道运输的价格管理权下放给省级管理部门。
其中,大量的运输价格已经放开,可以预见,这将直接有利于商品流通,间接促进物流业的发展。通过放开铁路散货快运和铁路包裹运输价格,以及新建铁路运价、客运专线客运票价等四项铁路运输价格,必将有助于铁路运输企业改革货运组织模式,提供货主所需服务,促进公路、铁路、空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竞争,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烟草收购价格的自由化象征性地将农产品价格(市场、咨询)推向了市场化定价,即没有政府定价项目。相反,国家通过最低收购价格和目标价格引导合理的价格形成,保护农业生产者的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链的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认为,这正是我国新一轮价格改革的意义所在,即政府放开了过多干预市场的有形之手,转而根据市场的客观规律调整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而对商品(服务)的生产、供应和流通形成传导影响。客观地说,这不是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具体表现。
众所周知,自阶梯电价、阶梯水价、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落地等价格改革启动以来,关于价格、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讨论变得更加正常,价格改革逐步进入深水领域,范围更加广泛,覆盖面更加具体。但是,影响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价格体系是复杂的,影响是广泛的。这势必会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障碍预计将是巨大的。
正如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新一轮价格改革时指出的那样,价格改革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许是意识到价格改革的广泛影响,会议决定充分考虑竞争条件及其对市场和社会的影响,逐步有序地改革能源、交通和环境保护的价格形成机制,缓解价格冲突,稳步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大多数专业服务的价格。我们要抓紧制定价格改革方案,统筹规划,成熟规划,启动规划。
可以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首批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很好地贯彻了“一项到期、一项推出”的政策要求。关于新一轮价格改革第一稿的发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轮价格改革是第一批推出的,第二批和第三批将于稍后公布。
可以预见,价格改革涉及的内容,将面临“未来难度越大”的改革局面,包括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吸收社会资本、在能源领域改革电力和天然气价格等。所有这些都将是未来新一轮价格改革中必须面对的棘手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看,新一轮的价格改革仍在进行中,而任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记者认为,有必要对第一份价格改革成绩单的公布持乐观积极的态度:如果说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进价格改革的部署是启动新一轮价格改革的信号,那么新一轮价格改革第一张成绩单的发放也是走市场化道路的积极信号。
政府要走市场化道路,除了要保证各种经济主体和要素按照市场规律规范运行外,还必须防止政府“一放开就涨价”的尴尬。强化政府部门价格监管责任,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方式,确保市场价格规范有序。
因此,在不断大力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的同时,要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实施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营造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环境,以合理的价格信号促进市场竞争,打破垄断,激发社会资本投资,以结构性改革的实效促进方式转变和民生受益。
(综合中国经济时报)
标题:新一轮价改释放践行市场化路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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