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3字,读完约1分钟
1月8日晚,沪深新闻*st新都(000033)宣布,公司董事会已于1月4日收到公司第二、三大股东桂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长城汇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但因四名董事反对,要求罢免新增董事的请求未获通过。
根据公告,第二、三大股东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并提出罢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汉明投资有限公司关联董事的议案。同时,考虑到空目前缺少董事,建议股东大会增加一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该议案具体包括:提请免去林、、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汉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并推荐庞晓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纪德俊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于1月6日召开,8名董事出席会议,8名董事实际投票。会议审议了2015年1月22日召开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最后,有4票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所以该法案没有被审议和通过。
投票反对该提案的董事林、、均认为该提案没有事实依据。投反对票的独立董事陈友春认为,目前上市公司的首要任务是推动资产重组,股东已经推荐了有意重组的各方。为确保上市公司重组的保密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近期不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更换董事。建议在做出选举决定之前,等待重大资产重组取得重大进展。
标题:*ST新都二三大股东欲罢免大股东关联董事 董事会审议未获通过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8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