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26字,读完约4分钟

以下复印件来源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者呼和浩特市中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表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重要消息刚过去的双11销售节电商嘉年华,各大电商激战不断加剧,另一方面,假冒伪劣商品频繁 贴上公司品牌和服务的标志,商标在公司成长道路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如果有一天,商标的所有权人发现自己苦心经营的商标被别人伪造、盗用、利润受损,该如何获得正确的维权? 最近呼和浩特市中院审理了“真伪六神花露”的商标侵权案件 基本事件上海某企业成立于1898年,是国内化妆品领域的知名公司,旗下拥有的“六神”商标于1997年10月7日批准注册,2002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知名商标。 年,上海某企业得到线索,在呼和浩特市某超市销售假的“六神”花露水,委托代理人张某,在公证人的陪同下,在呼和浩特市某超市购买“诗曼尼六神丸草本花露水”和“六神止痒花露水” 之后,上海一家企业向呼和浩特市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呼和浩特市一家超市以盈利为目的,公开销售假的“六神”花露水,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上海一家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因此,要求被告超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赔偿支付的合理费用3400元 呼和浩特市中院经过审查,呼和浩特市某超市决定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第1116603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而且,法院综合考虑“六神”商标知名度和影响大、被告侵权行为性质、侵权结果等情节,对呼和浩特市某超市上海某企业的经济损失(包括原告为阻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本案争议点1、呼和浩特市某超市实施了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吗? 2、本案民事责任负担,呼和浩特市某超市的赔偿金额应该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年修正)第六十四条第二款:销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说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证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呼和浩特市的一家超市主张,销售的涉案在侵权“六神丸花露水”中有合法来源,不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向法院提交的支付宝( Alipay )、阿里巴巴的订单印刷品不足以说明涉案被侵权的产品来自诸及市某产品工厂 因此,呼和浩特市一家超市对其销售的涉案不能成立侵权“六神丸花露”合法来源的答辩主张,呼和浩特市中院不支持,呼和浩特市一家超市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公民、法人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年修正)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根据权利人因被侵害而受到的实际损失明确的实际损失不明确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而得到的利益明确。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得到的利益难以明确的,参照该商标许可录用费的倍数合理明确 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如上所述可以在金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明确赔偿金额 赔偿额应该包括权利人为阻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支出 ……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录用费难以明确的,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本案中,呼和浩特市一家超市出售被控侵权的产品,侵犯了上海某企业的商标专用权。 这是因为上海一家企业要求呼和浩特市一家超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得到呼和浩特市中院的支持 而且,上海某后企业未能证明因侵害造成的实际损失、呼和浩特市某超市因侵害而获得的利益、以及涉案商标的许可录用费,因此呼和浩特市中院对涉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害行为的性质、侵害结果等情况 在这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会受到法律制裁,警告很多商家。 因此,必须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纪律、法律,诚实经营,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财产损失。 而且,很多客户在购买产品时也要擦亮眼睛,在采用产品的过程中发现异常的话,必须在第一时间用购物证明书退货,不能因为麻烦而放弃维权 如果商家不退货,也可以通过客户的权利保护机构寻求支持 喜欢这个文案的人也喜欢原来的标题。 “六神=六神丸? 我不想刷边缘球! 》阅读原文

标题:热门:六神=六神丸?别想打擦边球!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20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