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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原法院审理了倒卖文物的案件,以倒卖文物罪判处李成被告、刘坤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 根据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成在张俊处购买了木笔简一件( 17号)、石墨盒两件( 18-19号)、白铜水烟瓶三件( 20-22号)、杵柄铜铃一件( 23号)、鞘铁刀一件( 24号)、铁刀一件( 25号) 当天,李成被告以刘坤被告26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唐红陶兽面镇的墓兽1件( 1号)、佛像头1件( 2号)、石狮( 3号) 1件、石狮子2件( 4号)、带柄石香炉( 5号)、小石蹲残材( 6号)、陶人物骑马雇佣兵和陶乐共计4人, 裸体陶俑两件( 14-15号)、模印坐佛造像砖一件( 16号)、八仙人物八角木笔筒一件( 27号)、带笹木坎桌一件( 28号)、镀银带四足金属壶( 29号)及二十四件规格不同的玉吊( 30号) 年9月8日,被告李成把这些物品保管在三原县酒店的一间房间里,等待销售机会 当天18点左右,被三原县公安局没收 根据鉴定,以上可疑文物中“一号”被认为是国家三级文物。 “2-6号”是普通的文物。 “7-16号”是现代新工艺品“17-26号”是普通文物,“27-30号”是现代新工艺品 被告李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2000元罚款 年10月刑满获释 据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成、刘坤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构成倒卖文物罪 被告人李成有前科,可以受到重罚 被告人李成直到事件发生后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坦白,认罪承认处罚,可以依法受到广泛的处罚 被告人刘坤可以自动对案件投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自首,认罪处罚,依法轻罚 两人积极缴纳罚款,有关文物已被国家有关部门收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而不会导致文物流失 被告人李成、刘坤犯罪情节轻,有悔恨表现,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利影响,可以宣布缓刑,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都是假名)喜欢这个文案的人,也喜欢在原标题“两个男性因倒卖文物被定罪”中阅览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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