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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超过500亿元被非法吸收,受伤的投资者遍布中国31个省市...1月14日,经北京市检察院批准,21名参与备受关注的“电子租赁宝贝”平台的人员被逮捕。其中,“电子租赁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雨城集团执行董事会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此外,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还逮捕了一些与此案有关的犯罪嫌疑人。

“e租宝”真相: 非法吸收 资金500亿

这个曾经流行的网络平台的真相是什么?在禹城集团所有高管身上的各种“光环”下,隐藏着什么样的阴暗面?近日,经有关部门批准,“新华视点”记者对警方调查人员、主要犯罪嫌疑人和受伤企业进行了深入采访,恢复了雨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雨城部”)利用“电子租赁宝”非法集资的犯罪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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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非法集资500多亿

“易人宝”是由禹城系子公司金(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宇成集团收购了该公司,并对其网络平台进行了改革。2014年7月,宇成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电子租赁宝”,并在“网络金融”的旗帜下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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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此案的警方称,2015年底,许多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电子租赁宝”的运作存在异常,并立即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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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发现,截至2015年12月5日,“诚信体系”的可支配流动性持续吃紧,资金链随时有断裂的危险;与此同时,宇成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和销毁证据,数名高管出现潜逃迹象。为了防止投资者遭受更大的损失,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命令当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逮捕了丁宁等“雨城部”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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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此案的警察说,此案很复杂,调查极其困难。“雨城部”在全国各地都有分支机构,涉及大量投资者,公司财务管理混乱,业务交易数据量巨大。有200多台服务器只需要检查和存储与公司相关的数据。为了销毁证据,犯罪嫌疑人将1200多份证据材料装入80多个编织袋中,埋在安徽省合肥市外一个6米深的地下。工作队使用了两台挖掘机,花了20多个小时才把它们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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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初步查明,“雨城部”的最高层是海外注册的雨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拥有北京、上海、蚌埠等8个运营中心,拥有融资项目、“电子租赁宝”网上销售、“电子租赁宝”线下销售等8个业务板块,大部分都围绕“电子租赁宝”的运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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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此案的警方表示,从2014年7月“电子租赁宝”上线到2015年12月被查封,“雨城部”的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编造融资租赁项目,继续通过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非法吸收大量公款,累计交易金额超过700亿元。警方最初发现“电子租赁宝藏”实际上吸收了500多亿元,涉及约90万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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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项目,假三方,假保证:三个步骤来制造骗局

"“电子租赁宝藏”是一个完整的庞氏骗局."在拘留中心,禹城国际控股集团前总裁张敏说,该公司的高管很清楚“电子租赁宝藏”占据了投资者的资金,她现在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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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租赁宝”宣布其业务模式是,集团旗下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电子租赁宝”平台上以债务转移的形式发行招标融资;获得资金后,项目公司将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将向投资者支付收入和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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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调查,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差价,而平台赚取代理费;然而,“电子租赁宝”从一开始就是“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名不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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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虚构融资项目,将资金转移给承租方,并给承租方一笔受益费,然后将资金转移给我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丁宁说,他们花了8亿多元从项目公司和中介那里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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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访中,雨城部门的许多高管向记者证实,他们的公司通过收购企业或注册空空壳公司,在“电子租赁宝贝”平台上捏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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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95%的‘电子租赁’项目都是假的。”安徽宇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雷勇表示,丁宁指示专人以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购买信息,他的部门负责将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已准备好的合同中,并在“电子租赁宝贝”平台上推出虚假项目。为了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他们还采用了改变企业注册费的方法来包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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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调查,在警方核实的207家租赁公司中,只有一家与宇成租赁有实际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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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涉案企业甚至在事件发生前都被蒙在鼓里。安徽省蚌埠市某公司负责人王告诉记者,该公司通过雨城集团下属的担保公司向银行借款,对方已掌握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信息;然而,直到2015年底,他的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他才从公安机关了解到,他的公司因打着“电子租赁宝”的幌子融资而被网上绞死。“他们的做法太糟糕了。我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种行为,给我们一个清白。”王先生生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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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益低风险”的承诺陷阱

“1元随时开始投资和赎回,回报高,风险低。”这是广为宣传的“电子租赁宝贝”口号。许多投资者说,他们听了“电子租赁”的承诺后被骗了,以保护资本和利益,并灵活地提取资金。记者了解到,“电子租赁宝贝”共推出了6款产品,预计年化回报率在9%至14.6%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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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张先生说,“电子租赁宝”的销售人员鼓励他说,“电子租赁宝”产品保证资金和利息,即使投资公司失败,仍然会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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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徐先生为记者算了一下账户:“如果我比较10万元,我在银行一年就能赚2000多元;如果把它放在“电子租赁宝”的旁边,它承诺的利率是14.6%,一年可以赚到14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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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说,她被“电子租赁宝”的灵活提取吸引住了:“一般理财产品不能提前提取,但“电子租赁宝”也可以提前10天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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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李爱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发布的非法集资罪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投资者不能被承诺的回报所诱惑。事实上,由于金融业的自然风险,保本保利的承诺违反了客观规律。银监会明确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发出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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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网上租宝事件之后,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商报》记者获悉,互联网金融企业暂停注册后,深圳可能会在春节后出台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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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上海、深圳等10个省市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在深圳组织发布了《行业自律公约32条》。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一位人士向《中国商报》记者透露,春节后可能会出台强制性监管规定,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做出详细规定,一系列地方性监管规定将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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