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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房价收入比”排名:深圳最高?
《21世纪经济报道》王赢报道
受数据可用性的影响,本研究结论只能作为参考。
上海亿居房地产研究所5月27日发布了“中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称房价收入比最高的不是北京,而是深圳。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价总额”与“家庭年收入”的比值。房价收入比指数主要用于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支持的合理水平,直接反映房价水平与大多数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一般来说,在发达国家,如果房价与收入之比超过6,就可以认为是一个泡沫区。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易居研究所认为中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是一个合理的范围。
根据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2014年我国商品房房价收入比为7.1。与2013年的7.3相比,2014年房价收入比再次下降,延续了2010年以来的下降趋势。从房价收入比的绝对水平来看,接近6-7的合理范围。房价收入比下降趋势主要受“2014年楼市降温导致房价涨幅大幅收窄,而收入涨幅大于房价涨幅”影响。
就城市而言,35个大中城市的价格收入比有以下三个趋势:
一是东、中、西梯度递减,差异较大;
第二,一线城市总体上明显高于二线城市。深圳、北京、上海和广州排名第一、第三、第四和第五,但东部一些二线城市,如厦门,正在迅速赶上,目前排名第二;
第三,经济发达的城市比经济不发达的城市高。
上述报告选取了中国35个大中城市,并进行如下分类: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为东部一线城市,天津、石家庄、沈阳、大连、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济南、青岛和海口为东部二线城市,太原、长春、哈尔滨、合肥、南昌、郑州、武汉和海口为东部二线城市
与2013年相比,2014年18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有所下降。其中,银川、杭州、南昌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其他16个城市大部分是由于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升速度快于房价。
35个大中城市的平均价格收入比是8.7,14个城市的价格收入比高于这个平均数。在两个典型城市,2014年杭州房地产市场大幅下跌,房价收入比趋于合理。然而,厦门房价上涨过快,房价收入比增长过快,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就地区而言,东部一线城市去年继续排名,差距很大。出人意料的是,深圳再次取代了北京,房价收入比为20.2;东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同比增长0.4,平均值达到9.2;中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增长60%;西部二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继续下降。剔除可售经济适用房后,2014年中国35个大中城市的平均房价收入比是10.6,其中深圳、北京、上海、福州和厦门遥遥领先,深圳达到21.7,超过北京,位居第一。总的来说,大多数房价和收入最高的城市都是东部城市。
然而,值得客观考虑的是,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上述报告中使用的数据均来自国家统计局和地方统计局的官方数据,其中商品房指的是一手住房,不包括二手房。随着二手房市场逐渐占据一线城市的半壁江山,上述一居研究所的研究结论只能作为参考。
标题:全国房价收入比排行:深圳取代北京位列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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