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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蔡华为
全面保护存款人权益
自5月1日起,《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启动”。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权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金融安全网,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对于存款人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是他们的存款在存款保险制度下是否更安全。这个系统是如何发挥保障作用的?
先看看报道。
为了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存款保险将覆盖所有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资法人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在中国合法成立。所有合格的接受存款金融机构都应参加存款保险。
从存款覆盖面来看,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和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保险存款的范围。
看看担保金额。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对存款保险实行限额支付。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存款保险额度更高。根据规定,中国的最高报销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相当于2013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12倍左右,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一般为国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2-5倍)。50万元的还款限额可以完全覆盖99.6%以上存款人(包括公司存款人)的所有存款。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保险机构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存款利息合并计算后,如果资金金额在最高还款限额以内,则实行全额还款;超过最高还款限额的部分,从保险机构的清算财产中依法予以补偿。如果你计算一个家庭中有三个或更多的人,事实上,每个家庭都会得到更高水平的保护。
目前,中国银行业运行良好,整个银行体系运行稳定。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将进一步增强,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将得到保障。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即使个别银行的经营出现问题,存款保险通常也会通过收购和承兑的方式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的银行,使存款人继续得到充分的保障。
第三,看看保障机制。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实现信心稳定,通过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存款人权益。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是立法保障。通过制定和颁布《存款保险条例》,我们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为公众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
第二,条例规定,应设立特别存款保险基金,以确保可靠的资金来源,并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第三,更加注重事前预防。通过实施风险差率,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进其稳定运行;同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早发现”、“少发生”。银行系统越健康,储户就越安全。
第四,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存款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专业化的处置平台,可以大大降低金融风险的处置成本,实现快速有序的市场退出。根据规定,存款保险不仅可以通过直接支付或委托支付的方式保护存款人,还可以通过收购等方式支持健康机构承担问题机构的全部或部分资产、负债和业务。,并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的银行,以便存款人能够继续得到充分保护。
存款人不需要支付保费,从低利率开始,并实现及时还款
对于普通人来说(引用603883,咨询),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操作也有许多问题。
储户需要支付吗?
答案是否定的。存款保险费由投保的银行金融机构支付。存款保险实行基准利率与风险差率相结合的制度,其中风险差率一般是指对风险较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存款收取较高的利率,反之收取较低的利率。通过这种制度安排,可以加强对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进其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此外,利率标准不是固定的,可以根据经济金融发展、存款结构和存款保险基金积累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对银行的财务影响是什么?
考虑到国际经验、金融机构的承受能力和风险处置需求等因素,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平均利率水平在1/10000至2/10000左右,远低于大多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初始水平和当前水平,对保险机构的金融影响不大。根据我国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计算,保费支出占税前利润的比例不到1%。
中国有大量的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将限制它们将经营成本转移给金融消费者。银行不会仅仅因为支付一点保费就提高贷款利率和增加收费项目。金融消费者也可以“货比三家”,选择服务最好、价格最好的金融机构。
存款保险基金安全吗?
银行支付的所有保费都包括在依法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中。为确保存款保险基金的安全,条例对存款保险基金的申请形式进行了限制,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的申请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增值的原则。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专门账户,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应用方法仅限于存放中央银行、购买政府债券和中央银行票据等。
储户能及时得到付款吗?
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作为保险机构的接管机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对被撤销的保险机构实施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保险机构的破产申请;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情况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存款人。
此外,条例还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不仅可以直接支付,还可以灵活运用委托支付,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收购或承担问题保险机构的资产和负债,以充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同时降低风险处置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完善金融安全网,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的引入对整个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银行挤兑风险可以大大降低,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创造稳定的市场环境,从而大大提高银行自身的安全性和防范外部冲击的能力。
另一方面,在保险有限的情况下,由于大储户有动机和能力对各银行的经营状况进行筛选和监管,他们对商业银行有一定的市场约束,这可以迫使商业银行提高经营水平、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更重要的是,有了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促使银行更加审慎经营,降低风险概率,使商业银行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质量。
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为大、中、小银行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和均衡发展。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大大提升小银行和民营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为小银行和民营银行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好的制度基础,促进有序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的小金融机构体系逐步形成,增加基层金融服务供给,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业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安排,与中央银行和审慎监管一起,构成了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建立对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利益,进一步完善金融安全网,建立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提升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标题:存款保险制度正式起航:不需储户交费 实现及时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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