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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通州区法院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2年至2015年,通州法院受理的4299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有4099起案件是物业公司仅追缴了物业费,占三年来受理案件总数的95.3%。
据了解,近三年来,通州法院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4299起,审结案件4006起。其中,撤回1639起案件,裁定1720起案件,调解647起案件。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物业公司追缴物业费的案件达4099起,占三年受理案件总数的95.3%,业主起诉物业的案件达183起,占三年受理案件总数的4.2%。这两类案件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99.5%。
为什么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纠纷集中在物业费上?负责此类案件的法官徐殿军表示,一方面,由于当前业主维权意识淡薄,许多业主选择以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形式表达对物业服务的不满;与此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们发现,事实上,一些业主并不都是恶意拖欠,或因为出差或常年不在家。在联系法院后,这些业主中的大多数都能理解物业的工作,并自愿及时支付费用。
正文/通州社区记者蒋干超
标题:北京通州物业纠纷案高发 多数因为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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