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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住宅区的保安用言语威胁几个业主,向他们勒索钱财,并被警察逮捕。日前,西青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保安1年有期徒刑,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张,这个城市的一个年轻人,原本是西青区某小区的保安。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张及其同事、王某、韩某(均已被判刑)称该小区一楼业主不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以不给钱、语言威胁等手段,强迫其索要款项共计2.6万余元、印章、檀香木等物品。随后,张等人以不给钱的方式多次向受害人杜某索要总计4000元的钱款。受害人报案后,张于2014年3月27日被警方逮捕。(记者孙启明通讯员李燕)

标题:一楼业主建小院 保安称不符合物业规定索要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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