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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田阳药业诉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风波再次出现。田阳医药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称该诉讼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因此不予立案。杨天河说,他正准备上诉。据《今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的最新信息,检察机关只是出台了停止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计划。不管上诉结果如何,将药品电子监管码放在桌面上已经达到了药房的目的。然而,业界期待的“法律解决方案”尚未到来。
该诉讼被驳回
春节假期后的第一天,杨天河的律师王星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决。被告知索赔不属于法院的行政诉讼范围,田阳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不会提起诉讼。
《北京商报》记者从行政裁决中了解到,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药品管理良好生产规范》是一部规定药品电子监管制度的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监管码的实施是由法规规定的,针对的是未明确的主体,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原告请求确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电子监管码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停止该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原告请求确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电子监管码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停止该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本案不予立案。
王星表示,从法律角度看,行政裁决的理由是罚款,驳回的可能性很高,这一结果在起诉前已经考虑过。在随后的上诉中,将不会强烈主张电子药品监管代码系统不是一个抽象的行政行为或法规,而是对企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做法的实际影响的解释。
此前,杨天河状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确认被告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监管码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告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选择上诉
我收到行政裁决已经20天了。王星今天对《北京商报》说,行政申诉于1月29日被正式受理,因为委托书需要额外的证据。一周后,王星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被告知他已裁定田阳不予受理并起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这时候是腊月二十七,离春节假期只有两天,所以春节期间很难准备申诉,比如邮寄申诉。为了确保有足够的上诉时间,经与法院沟通,我们同意在春节假期后收到行政裁决,上诉时间从2月14日推迟了10天。”
在业内人士看来,延长战线的持久战有利于舆论的发酵。无论官司是赢是输,从吸引社会注意力的角度来看,药店都取得了成功。在这20天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阿里健康不佳,国内三大上市药店联合发布文件,百强药店附和...电子药品监管码被反复加热。
有不可告人的目标
至于诉讼能否成功,很难坦率地说出结果。“正如我在2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的,行政诉讼只是一种方式,不可否认,法律手段在现阶段有局限性。除采取法律手段外,还将积极推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信息公开和公众舆论,希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够自觉予以纠正。”
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认为,这起事件从头到尾都是有计划、有准备的,行政起诉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让社会了解这一事件,并与官员坐在谈判桌旁,这使药房方面实现了其最初的目标。最终,双方将以典型的“中国式阴谋”举行和平谈判,为这场风暴画上一个泥泞的句号。恐怕公众期望的“法律解决方案”不会实现。
《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温/涂/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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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养天和上诉食药监总局求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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