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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93股票缩写:东白集团编号:Pro 2015-034
福建东白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人: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2.284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短期担保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福建东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孙公司兰州东方友谊房地产有限公司最近购买了银行发行的短期担保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284亿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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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均为本公司开户的银行,指定的银行区域为福州和兰州。除日常银行业务外,交易对手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其他关系。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和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基本说明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营运资金,理财期不超过一年,预期收入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被投资理财产品无履约担保、收款协议、理财费率或金额。
(2)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资金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评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负责分析和评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做出审慎决策,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同时,在财务管理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跟踪金融产品的最新发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委托的财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审批程序合法。这种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是一种有保本收益的无风险金融投资,可以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非主营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截至本次公告日,本公司今年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4.408亿元,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3亿元。
特此宣布。
福建东白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标题: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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